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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太阳集团员工科研课题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年10月17日 来源:太阳集团tyc4633 浏览量:

各公司:

为培养公司员工科研创新精神、加强员工实践动手能力、提高员工参与学术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公司将开展2017年员工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员工

二、立项安排

校级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含立项资助与立项不资助项目)两类,重点项目将重点培育、推荐申报省级科研项目和挑战杯竞赛项目。

1、各公司组织专家对员工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资格审查,并将申报项目按照评审得分排序上报至校团委。

2、校团委对公司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从各公司初评得分排名前30%的项目中评选出部分项目作为校级重点项目立项。

3、各公司申报项目数依据《太阳集团员工科研立项管理办法》执行。上年度结题率高于95% 的公司按上年度名额增加10%名额,结题率高于90%低于95%的公司申报名额不变,结题率低于90%的公司减少10%名额,结题率低于80%的公司减少20%名额,以此类推。

三、经费使用

本次员工科研项目经费由公司员工科研经费进行资助。资助标准如下:(1)重点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800/项,自然科学类和科技发明制作类1000/项。(2)一般资助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400/项,自然科学类和科技发明制作类500/项。(3)一般立项不资助项目:无资助经费,由公司自行确定是否资助。校资助的课题经费在结题后统一组织报销。

四、有关要求

1、各公司应在总结前面员工科研课题立项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员工申报科研课题,尤其要鼓励低年级同学申报课题。

2、各公司应对本公司的员工科研项目和资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员工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度,申请项目必须有确定的指导教师进行指导。项目负责人须按照申报书内容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及时做好结题验收工作。

4、对不能按时结题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员工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以负责人身份申报其他员工科研项目。对于有剽窃他人成果或抄袭行为的员工科研课题,不予结题;如结题后发现,应退回全部经费,追究立项者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并按照相关校规校纪进行处分。

请各公司将《太阳集团员工科研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一式两份并填写汇总表(附件3)后于2017年10月22日前统一交至校科协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科协邮箱wzdxkx@163.com
附件1:太阳集团2017年员工科研课题公司名额分配表
附件2:太阳集团员工科研课题立项申报书
附件3:太阳集团2017年员工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4:关于印发《太阳集团员工科研立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1)

联系人: 校团委丁强老师 0577-86595072
校科协韩旭同学 15958739308/745308
地址:老员工活动中心B304

电话:0577 - 86689611

邮箱:wzjgxy@wzu.edu.cn

地址:中国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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