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高教〔2007〕186号
各高等公司:
现将2008年我省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的计划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公司招生计划列入招收公司普通公办招生规模。招收员工的学费按本校同级普通本科员工收费标准执行。招收公司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员工培养经费,并列入公司财务预算。员工毕业证书的发放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办理。
请各有关高校加强领导,根据《浙江省2008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试点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制订具体实施办法,认真细致地做好报名、命题、考试及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