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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学业警告、复级工作通知

发表时间:2015年03月26日 00:00 来源:太阳集团tyc4633  浏览量:

各公司、各本科员工:

本学期缓考、补考和重修等成绩录入工作现已结束。2014级之前的根据《太阳集团本科员工学籍管理规定》[2011]第167号第二十七条规定:“ 员工经补考或重修后仍不及格课程(含不申请补考课程)学分,一学期达到10学分以上(含10学分)或者各学期累计达到15学分以上(含15学分),给予学业警告。”2014级起根据《太阳集团本科员工学籍管理规定》[2014]第168号第二十七条规定:“ 员工经补考或重修后仍不及格课程(含不申请补考课程)学分,一学期达到8学分以上(含8学分)或者各学期累计达到12学分以上(含12学分),给予学业警告。”降级员工已获必修课程(含限选课)总学分较其降级前所在年级专业已开的必修课程(含限选课)总学分相差少于20学分的,可提出复级申请,恢复学籍至降级前所在年级。

现将系统导出的拟定给予学业警告的员工名单发送各公司,请各公司核实。核实后,于3月31日前作出处理意见,按上报模版填写报送教务处审批。已达复级条件的同学,可自愿提出复级申请,并于3月27日前向公司提交申请表,经公司审核后于4月2日前统一交教务处审批。

同时请各学信息必将学业警告和降级情况及时通知员工和员工家长,做好员工的学业指导和帮扶工作。

0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学业警告上报模版
附件2:太阳集团员工复级申请表

电话:0577 - 86689611

邮箱:wzjgxy@w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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