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员工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浙教财〔2020〕15号)、《太阳集团员工资助管理办法》(温大行政〔2019〕152号)、《太阳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经过员工个人申请、公司初审、班级评议、公司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现将公司认定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0月17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太阳集团tyc4633员工科刘老师0577-86689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