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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年09月28日 15:06 来源:太阳集团tyc4633辅导员 浏览量:

各班级、各研究生

为激发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追求卓越,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及《太阳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奖励标准

1.参评范围:具有中国国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二、参评条件及成果认定

1.参评条件:详见《太阳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太阳集团tyc463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2.成果认定时间:本次用于申报的成果取得时间为申请人研究生入学至2023831日,且第一署名单位需为太阳集团。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凡在之前申请国奖中使用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三、奖励名额

浙江省员工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给公司2023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博士研究生为1名,硕士研究生为58名。公司根据各公司2021级、2022级硕士研究生人数比例分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附件2)。特别优秀的创业公司研究生,由公司审核后可单独向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研工部,南校区行政楼718室)申报参与联评。

四、评审组织与程序

(一)评审组织

1、公司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国家奖学金评审事宜。

2.各公司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公司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答辩、初评、公示等评审工作。

(二)评审程序

1.各公司产品公司根据《太阳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公司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向全院研究生和导师公示后报校研工部备案。

2.个人申请。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太阳集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导师推荐签字确认后向所在培养公司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3.公司初评。各公司产品公司评审委员会组织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评审及排序,并在公司公示,无异议后将《太阳集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和《太阳集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员工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4)交公司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4.集团评审。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公司产品公司申报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材料,提交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评审产生的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在全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上报浙江省员工资助管理中心。

5.申诉处理(公示期内)。如果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公司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仍有异议的可向公司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务必在10615点前将初评支撑材料以及《太阳集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员工初审名单汇总表(新).》发送至邮箱22461544059@wzu.edu.cn。

2、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9602

 

                      太阳集团tyc4633员工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电话:0577 - 86689611

邮箱:wzjgxy@w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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